【建设工程纠纷:原告完成建筑工程后被告出具了结算单,所确认欠付的工程款应予支付】
【原告陈述】2008年10月8日,原、被告签订施工协议,约定原告向被告承包x区x镇商业用房,施工时间为2008年10月8日至2009年6月1日。原告完成上述工程后,被告未付清工程款,下欠工程款300000元。
被告于2010年6月6日、2016年12月11日、2020年1月5日书面签字承诺付款。故原告提起诉讼,望判准如上请求。诉讼中,张某某主张其利息为估算,自2010年6月6日计算至本案立案之日。
【原告观点】判令被告立即给付原告工程款人民币300000元;2.判令被告给付原告逾期付款利息85914元。
【被告观点】张某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庭审意见】张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了举证抗辩的权利。张某向张某某出具了结算单,确认欠付张某某“x镇x楼”工程款300000元,对此应予支付。
张某某要求张某支付结算单出具时间2010年6月6日至本案起诉之日止的利息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从2010年6月6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之后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
【法院判决】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法院判决,被告张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某某支付工程款300000元及利息。
#律房律建#
建设工程烂尾后,施工方应如何应对处置?
首先,要及时整理建设工程相关资料和证据,包括书面文件(如合同、协议书、往来函、签证及结算单等)、聊天记录、录音录像及照片,有利于打官司、拿回工程款的资料都要固定好,妥善保管;
其次,要做好停工的准备,对已完工的工程量做好核实,保存整理好相关工程款资料,对已经完成的工程做好妥善的保护措施,对各种建筑设备及材料整理好妥善安放,做好安全巡查及安全保卫工作;
再次,要明确回款的思路。在做上述准备工作后,要及时与发包方协商,对已完工的工程造价结算,明确尚欠的款项,争取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住建部门发起投诉。如采取前述方法都不能要回工程款,要及时提起诉讼维权。在这个过程中,要及时约束好下属及工人,劝说他们不要采取过激行动去追讨工程款,避免采取拘禁、暴力、胁迫、爬塔吊等激进手段追讨工程款。
最后,要重视保全工作和优先受偿权。由于现在倾向于保护最先采取保全措施的债权人,意味着谁最先采取保全工作将来可分配的债权可能就越多。还有就是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要注意及时发函行使,避免失权。
最近几天,在工程圈,貌似有一个比较好的消息,出台了一个给付工程款的规定,具体的原文我就不搬运了,大概说一下:从8月1日起,支付进度款的比例,不能低于实际进度的80%。
关于这个规定,我觉得,实施起来,难度非常大,这个规定的出台,对我们工程人来说,起不到任何实质性的帮助。
老样子,说说我的三点理由:
1、如果甲方就只能给你支付到70%,到不了80%,你可以拿这个规定去咨询甲方,可是,咨询了又能怎样?他就说现在没钱,你能怎么办?你能去闹么?你敢去有关部门反映么?是的,你当然可以去闹、可以去反映,而且,我可以向你保证,你闹完以后,甲方当时就会给你结算,可是,你以后的工程怎么办?你还能继续在甲方这里承接工程么?几乎是不可能的了。权衡完利弊以后,我想,大概率,你只能忍气吞声。
2、就算甲方真的给你支付到实际进度的80%,可是,有什么用呢?现在的工程,毛利能到20%就相当不错了,给你支付到80%,等于说,也就是把成本给了你,利润你是一点都拿不到,拿不到利润,不还是你的垫资在里面滚动么?如果,一个工程干了一年,每次都支付到80%,每次你都只能拿到成本,一点利润都没有,整整一年啊,你一分钱利润拿不到,这一年你该如何撑下去呢?你的自有资金充足,当然没问题,可是,如果你的垫资都是借的钱,可想而知,你的压力会有多大,而且,现在借钱的利息高得吓人,很多工程人都不敢计算,因为,越算越害怕……
3、甲方同意给你支付到实际进度的80%,你的结算单、验收单,甲方都已经签字确认,到了最后一步财务付款的时候,财务让你等两天,你不能不等吧?等了两天以后,财务说,需要领导签最后一个字,可是领导出差了,你是不是还得继续等?过了几天,领导回来了,财务又说,最近公司有审计的任务,财务需要封账,无法付款,你是不是还得继续等?这么等个几次,几个月就过去了,对方也没说不给你付款,就是各种原因,需要你耐心等待一下,你能怎么办?说白了,对方不想给你付款,可以有一千种理由,反正对方又没说不给你付款,只是客观条件不允许罢了。
以上,这些规定,跟甲方能否给你支付工程款,可以说,一点关系都没有,要想让甲方给你按时、足额地付款,最重要的,还是得让这个工程款,跟甲方的某一个领导产生关系,就是说,给你付款,对他是有利的,不给你付款,对他是没有好处,只有坏处,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还能不给你付款么?别说付款到80%了,付款到100%,都是非常有可能的,因为,给你付得越多,他就受益越多,这个事情,就这么简单。
对付工程款或工资拖欠,该怎么办?分5步。
首先第一步,肯定不是去甲方、去各种部门,一顿乱跑。而是应该【先收集证明资料】:
比如合同、结算单、考勤记录、工资表(哪怕前两个月的也可以),还有就是工作服、工作卡,以及你在工作时的照片视频等。总之一句话,要能充分证明你确实是在那里上班或包工程。
收集好资料后、第一步,先【找项目部协商】。这里有个小妙招,供大家参考。你像正常协商一般都是:“你看,我已经干100万的产值了,按合同你该付我75,还少我多少工程款或多少工资”,然后对方开始解释。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你要想办法,把你们的谈话的内容录个像,当然了,要合法获取。还有就是像微信、短信的聊天记录,都可以打印出来备用。
如果协商不成、就走第二步,带上资料【找他们公司】,财务部或工程部,放心肯定会有人和你对接,一般都能给你个说法。
如果还是不行,第三步,打12333或12345,或者也可以【直接去劳动局】,因为打前面两个电话,也是转交给劳动局处理的。
第四步,你还可以带着资料去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就是周期会稍微长一点,45天内出结果。
如果对方还不给钱,那就第五步,拿着裁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除此之外,其实还有很多方法,比如【找当地媒体】帮忙等。大家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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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法官对当事人说,你的律师庭开得一脸懵。[擦汗][擦汗][擦汗]
两当事人合伙承揽工程,但是结算手续啥的都是一个人签字的。对接的当事人手里只有两张4年前的结算单,还只有复印件。
开庭前被告提供证据的复印件,里面就有该两张结算单的复印件,但同时提交了第三张结算单。该结算单上显示的项目摘要是扣除,金额是负数而且达到总工程款的一半。如果该结算单是真实的,意味着工程款已经付清了。
两当事人看着第三张结算单的复印件,左想右想一点印象没有,于是信誓旦旦地说肯定是被告伪造的,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个结算单。
开庭后被告举证时,出示了三张结算单的原件,我一看三张结算单的签名完全一致,而且都手写有银行账户信息、联系电话,也按了指印。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想了半天实在不知道怎么发表质证意见,只能交给当事人。
两当事人反反复复看了N遍,实在是看不出什么问题,但是就是一点印象没有。最后在法官的催促下,签字的当事人只能认可确实就是他签字的。
这一下芭比Q了,签名是真的,具体怎么回事当事人自己都不知道,我作为个代理人更加不知道了,官司基本上就是输的了。后面的庭审也就在一脸懵逼的状态下结束,连个像样的辩解理由都想不到。
不过好在庭审结束后,让签字的当事人找结算单上签字的经办人问下怎么回事。在经办人的提示下,签字的当事人才想起当时签负数的结算单的原因是被告要以材料款的方式支付工程款给当事人,但是又不能两边给。所以就让当事人先签个负数的结算单,再以材料款的方式付款。只不过最后材料款的付款流程没有走完,款项并没有实际支付,然后时间太久了,当事人自己也想不起这茬子事了。[擦汗][擦汗][擦汗]
【年底工资结算,老板却“巧妙”落款“经手人”否认老板身份?】
年关将近,又到了农民工的讨薪维权季。在众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板”中,有以上游资金未到位进行推诿的,有拿钱跑路的,但没想到竟还有“取巧”把自己写作“经手人”意图规避法律责任的。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
01
基本案情
吴师傅是一名泥瓦工。2021年2月,吴师傅在“鱼泡网”看到唐某发布招工信息,便与唐某取得了联系,和数名工友一起到唐某安排的一处工地做泥工。唐某与吴师傅等人对工钱进行了口头约定,施工期间,唐某预支了部分生活费给吴师傅。
2021年4月,唐某微信发送了一张结算单给吴师傅,写明吴师傅的工作量及工钱,结算单的落款处写明“经手人”唐某。
之后吴师傅和工友多次找唐某讨要剩余的工钱,唐某以自己只是经手人,老板另有其人为由进行推诿。但是,吴师傅等工友从未见过唐某口中所称的“老板”,也没有所谓“老板”的身份信息或联系方式。
眼看回款无望,其他工友打算认栽。吴师傅想不通,决心到法院起诉试试。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受理吴师傅的案件后,按其意愿安排调解员对案件进行了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唐某在电话里依然辩称自己只是经手人,不是老板,不愿承担付款责任。案件立案后,唐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02
法院判决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原告吴师傅在付出自己的劳动后,理应获得约定的报酬。
本案被告唐某虽在其发送给吴师傅的结算单中将自己写作“经手人”,但本案中原告吴师傅系看到被告唐某发布的招工信息,与唐某联系后到相应工地做工,工价也是与唐某商定,施工听从唐某安排,生活费由唐某预支,并未与其他案外人联系。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答辩、举证、质证等诉讼权利。
综上,法院依法认定与原告吴师傅建立劳务合同关系的主体为被告唐某,唐某的合同责任不能因其在结算单中将自己写作“经手人”而免除,并判决唐某向吴师傅支付工钱7280元。
建议农民工朋友在外务工时尽可能签订书面的用工合同,对用工主体、工价、报酬支付时间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以避免本案中出现的被告以非合同主体“狡辩”的情形。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对外提供劳务或签订合同要养成收集雇主、合同相对方身份信息的习惯,以备将来可能发生的运用法律手段维权之需。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来源:株洲市石峰区法院
乡村工程,结款难怎么办?
网友@思辰反映,肥东县马湖乡创业村吴林安置房及美丽乡村二期工程,2020年开工建设至今也没有把我们的挖机款接掉四台挖掘机一台推土机总共差三十余万元,求助马湖乡政府也迟迟得不到解决,目前项目已交房,希望借助头条能帮我们要回血汗钱。
分析:安置房项目一般都是使用国有资金,虽然是承接工程的联兴建筑找你干的活,但这种情况,你可以起诉联兴建筑和业主,业主如果仍有工程款没有支付给联兴建筑的,你可以要求业主把联兴应当支付给你的款项,不经过建筑公司,直接支付给你。固有企业的支付能力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建议:1.马上去政府部门了解联兴建筑和业主的结算情况,看是否有还没支付的工程款,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先保全联兴建筑的应收账款。
2.如果讨要不成功,建议直接法院起诉,保存你的工程结算单和施工记录。
希望可以帮到你。#头条帮忙##我要上条##头条法援#
简阳市交通运输局
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简阳市雄州大道C段和成简快速通道C段绿道景观提升项目涉及现有欠款进行清理登记的公告
简阳市雄州大道C段和成简快速通道C段绿道景观提升项目已于2021年11月1日通过竣工验收。为最大限度保障参与本项目建设的材料设备供应商、农民工、分包单位等相关参建单位及人员的合法权益,请在本项目还有未结清欠款的参建单位和个人,备齐相关佐证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逾期未登记的,本项目将不再受理因欠款引发的信访事件。若有发生的,请相关参建单位及人员,自行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法律途径解决。具体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登记确认需要提供的材料1.有效证件(公司营业证照、个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相关凭证凭据原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供货合同、分包合同、劳动合同、施工图、招投标相关资料、工程验收资料、工程结算单、送货单、结算凭证、欠条、收据、转账支付凭据、欠款明细、发票等)及复印件等;3.其他有关证明欠款的材料。 登记期满后,本项目将组织开展核实工作,对情况属实的将积极协调项目投融建单位及时支付欠款。
(三)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登记地址:简阳市赤水街道大华国际茶城10楼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吴忠鑫13982965622;李文文16670105901。
联系邮箱:1294561309@qq.com
特此公告。
简阳市交通运输局
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
没有了包工头,工人能赚得更多吗?
答案是不能。
以前也遇到过,就是包工头把施工队伍带进去,干了一段时间以后,总包老板就把他踢掉了,项目部直接对工人,想着能省点钱,结果最后付出的还更多;工人也是一样,没有包工头,不知道怎么要钱,年28、29还回不了家。包工头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3点:
1、能给项目部垫资,工人工资有保障
现在的工地,可以这么说,10个工地有9个半都是缺钱的。手上只有1块钱,却要干100块的事儿,都是各工种包工头、材料商在垫资。到付款节点甲方拨款以后,才有现金回流。可能是3个月,也可能是半年。这期间工人的生活费,项目部一般是不会出的,全靠包工头往里垫,合同里都签好的。如果没有包工头,这三个月到半年,工人可能都得“吃灰”了。
2、能给工人技术指导、协调关系
很多包工头都是工人出身、带班出身。对本专业的活是了如指掌。干活好的工人很多,但很吃亏的在于文化水平低、没有大局观。项目部要扣他钱,也说不出一个像样的、不扣的理由。只能是咬牙切齿,一句“老子不干了,给钱!”或闹事。我相信项目部的理由肯定也很充分,但这事吧,也得结合你给的单价来定。如果有包工头在,他会通过各种手段去消化、去协调这个事。怎么把工程干得又快又好,大家都能挣钱。
3、是农民工要工资的“后盾”
我们的工人朋友,因为文化水平有限,在和项目部沟通过程中很吃亏。就拿要工资来说吧,很多工人只知道窝到办公室门口,却不知道该说啥干啥,采用什么策略,更加不知道怎么通过正规途径来解决这个事。如果能有个人起个头,给他们梳理一下,完全就会好很多。要钱也得有方法和步骤,光着急有啥用呢,对吧?你得先做结算,你总共干了多少,已经给了多少,还剩多少?得有个结算单!还有就是你的考勤表、合同等。有了这些东西,要钱才能事半功倍。有包工头给你们“排兵布阵”,要起钱来会顺畅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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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识图从入门到精通
最高法院: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导致发包人向购房业主逾期交付房屋,从而产生的赔偿金,承包人应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鼎咸公司提交的证据显示,其以抵扣方式一次性向业主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707134元,有购房合同、交房结算单、延期交房违约金支付单等相关证据予以证明,能够形成证据链条,证明鼎咸公司因迟延交付房屋给5#、6#楼业主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的事实,且该部分支付证明均形成于2016年底前后,即长业公司撤场之后不久,对该部分损失一审判决未予确认错误,本院予以纠正。
根据案涉合同有关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承包人一并承担“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和“因工期延误给发包人造成的相关损失”之约定,长业公司亦应承担因其迟延交房给鼎咸公司造成的上述损失。
案例索引:(2021)最高法民终375号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建筑房地产法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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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问题及解决之道 郑静昊高建平 建设工
【西安泾河新城:一次次的工程结算,一次次的克扣,农民工反成被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是我国迄今为止工资支付方面的最高层次立法,为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是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然而,有的地方不作为,加上某些项目老板的无赖,农民工面临“忧薪”问题十分常见,但讨薪不成反被告,这种案例却很少见。
近日,接四川籍的李先生求助:我叫李显均,出生于1963年,现年59岁,家住四川,请帮助我在“有生之年”为了不给儿女增加负担,让我们多干几天活(原因是很多工地出过年龄就不要了),我们这点血汗钱我们不想在来回折腾奔波了,我们要维持生计,要活下去,也恳请社会各界媒体给与关注我们的讨薪遭遇,大致情况如下:
2021年3月,我和10多名老乡来到西安市西咸新区崇文庄园三期(简称甲方)从事木工工作,老板出具了结算单却不承认,又克扣9名农民工11000元血汗钱,而且至今还拖欠106282元工资未付,经层层协商还要克扣5万多元才认可。总包单位是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铁十六局),劳务公司是江苏宏澄建设有限公司(简称宏澄公司),被转包给(重庆泽焕劳务公司、没看见合同,简称泽焕公司),实际老板胡某某,胡老板又把木工工作转包给岳某静(有合同)。
进场干活时,班组长岳某静口头约定,工资按月进度付款70%,年底付清,平时生活费由宏澄公司支付,工资由中铁十六局代付。可到了七八月,班组长岳某静就没有到工地管理此事了。于是,胡老板叫我们直接跟他干,我们跟着胡老板干到12月份竣工,他于12月11日出具了结算单,说年底给钱。
年底将近,工资毫无音讯。很多工友投诉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接待领导只说协调,但始终没有结果。最后,中铁十六局代付了一部分,剩下的一直没有回应。
年后,李师傅和工友又求助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接待领导只告诉李师傅中铁十六局负责人杨总的电话。经多次与杨总联系,杨总开始说:只要把账算好,我们(中铁十六局)就给钱。李师傅的账早就算好了,可再找他,他又说,钱没问题。但就是不给李师傅等人,再往后,打电话杨总不接了……
这期间,李师傅也多次联系宏澄公司陶总,陶总说,要让胡老板把工资单往上报,而且要加盖公章,可胡老板不接电话,联系不上。宏澄公司始终坚持要胡老板报工资表才解决这个问题……
无奈之下,李师傅等人只能不停地去自己干活的工地(中铁十六局)现场讨要说法。期间,中铁十六局出面联系了宏澄公司负责人,于2022年9月13日让胡老板出具了李师傅等工人的结算单,胡老板并承诺于2022年10月21日前付清。
2022年10月19日,李师傅又微信联系胡老板,胡老板先说公司不会给钱,后来又说,你们拿超了,公司已交给律师处理了。2022年10月29日,李师傅又联系宏澄公司陶总,陶总还是原话,叫胡老板报工资表并加盖公章。李师傅说,胡老板不给钱,反而说拿超了,陶总只默不作声……
2022年11月4日,李师傅又联系宏澄公司陶总,陶总说:还是要胡老板公司盖章才可以支付工资。然后又说,让李师傅和其他工人一起下周礼拜一到工地去,到时候胡老板也过来……
2022年11月8日我们8名工友上午又来到我们干活的工地,找到中体十六局杨总,杨总叫到会议室。随后泽焕公司法人谭某某说胡老板给我们的结算不认可,谭某某算出来也就不到5万元(没给依据)随后又拿出来一份诉状,说我们拿超了要起诉我们。
下午当地劳动监察来到工地现场听了我们双方的诉求,劳动监察大队领导说我们有争议,叫我们双方到劳动仲裁去。随后宏澄公司负责人陶总把我们三名农民开车送到劳动监仲裁。接待领导看了我们的协议工资单银行流水协议等,说劳动监察大队可以协调,又说如果要申请仲裁,每一个人都要准备资料,一人一案,又说我们还可以走法律程序。
现实情况中,由于维权成本高、法律意识不强等因素,不少农民工遇到欠薪之类的侵权行为,往往不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益,为拿回血汗钱,只能用自己的方式讨薪。如果他们知道该如何救济以及向谁求助,也许这样的维权困境就会少一些。近年来,在公开报道中,已经很少看到农民工“另类讨薪”、“极端讨薪”的新闻。用以上方式讨要工资,想来也是迫不得已的无奈之举。若有畅通的讨薪渠道,谁愿意这样做呢?
对此,希望西安泾河新城项目主管领导和西咸新区劳动监管部门,能够考虑农民工的不易,建立和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加大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让农民工“劳有所得”的辛苦钱不再难拿。 @中铁十六局集团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
今日打卡城阳区人民法院夏庄法庭。今天开庭的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的案子。现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建筑公司拿了项目,把项目分包给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在分包给个人,个人再找包工头来实际施工。王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不要辛辛苦苦干了大半年,到最后,劳务公司和个人都拖欠工资,我们手中的证据由于证据不足还不好起诉。
像这种类似的问题,大家一定要注意,施工结束后,一定要找实际负责人或劳务公司的人在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确认。有了结算单,才能在被拖欠劳务费的时候有了一丝的保障。#青岛头条# #普法行动#
我有100万工程款卡在了朋友公司的账上,我急着找朋友要钱,结果她说:“工程是我的,给你50万发工资,其他跟你没关系。”我气得差点崩溃,费了好大劲终于讨回了工程款,这件事让我吸取到了3点宝贵教训。
去年初,我接了一工程。当时建设单位要做2个大烟囱,总包出去以后,我从上游施工方手上接下了这2个烟囱的防腐工程。谈的价格是包工包料100万。
我一直挂靠朋友何小燕的公司,因为她的公司有资质,又是一般纳税人,所以用她公司走账,谈好了给10个点的管理费。
由于工期紧,我和弟兄们加班加点,忙活了2个多月总算在约定的时间内完工。
我原本以为工程结束就能拿到钱了,事实上,拖了一年半都没见到钱影子。
平时请甲方喝酒吃饭都能找到人,可这工程结束,结账的时候却找不到人了。每次要钱,对方都有各种理由,还说什么:“我们多少大工程款都还没结呢,你这点零星工程就放心吧跑不了的。”
对他们来说我这是零星工程,可对我来说却是大事啊,不给钱,工人怎么可能跟我干呢?无奈之下,为了发工资,去年年底我到银行贷款把人工工资给结掉了。
眼看着今年都快5月下旬了,钱还没着落,我的心里直发毛。
上个月我姐姐家孙子满月,我去喝满月酒。想起来外甥是做法务工作的,我就跟外甥咨询了这个工程款的事:
外甥听完,问我:“老舅,工程结束后你让对方做质量验收了吗?”
“质量验收?收了啊,吃饭的时候对方还说质量很好啊。”
外甥笑了笑说:“我是问你,质量验收单上,对方有没有签字盖章?”
“那到没有,我没有那玩意儿。”我有点懵。
外甥又问:“交付了吗?”
“交付?当然交了啊,大烟囱就在化工园区呢,我又带不走。”
外甥把头摇摇,说:“我的意思是问你,交付记录表有没有对方签字盖章?”
我又懵了,老老实实说:“我也没有那玩意儿。”
“那你有没有工程结算单?就是上面记录工程量的纸质说明。”
看着我茫然的眼神,外甥同情地说:“好吧老舅,我明白了,你啥也没有。”
我嚅嚅地问:“这可咋办?是不是打官司都难了?我有微信聊天记录,成吗?”
外甥一边打开笔记本电脑,一边安慰我:“别着急老舅,趁着你们现在还没撕破脸,赶紧去补一下这几个手续。我把表格模板先给你做好,你找对方负责人补签字盖章。”
按照外甥教我的思路,我拿着这些纸质单据,跑到甲方公司补手续要钱。虽然还是有麻烦,但比之前还是要好办些了。毕竟这是事实发生的事,对方也不好赖账的。
中间的琐碎就不说了,到了这个月初,甲方总算如数回款了。
我很高兴,兴颠颠地问朋友何小燕要钱,扣除10个点管理费,她应该给我90万。谁知道她翻脸不认账,说工程是她的,只能给我50万。
我慌忙跑去何老板的公司,幸亏当时我跟她还拟了个协议,我也一并带上了。
“何总,你这是什么意思?10个点的管理费不低了啊!”我问。
“你这10个点还不够我开票交税的呢,增值税加上所得税,七七八八的小税都没跟你算了,我还要想办法消化成本,跟你说,为了开你的这张票,我都被税务罚款了……”
这个女人吧啦吧啦一顿抢白,仿佛都是我的错,好像现在能给我50万已经算是天大的恩典了。可是我垫进去的的材料费加人工费,远远不止50万。
跟甲方千辛万苦把钱要回来,却栽在了挂靠上!这朋友看来是做不成了。我气不打一处来,无奈之下我只好又求助外甥,问:“这回是不是真要打官司了?”
外甥告诉我:“如果不考虑起诉的话,可以先发个律师函试试。”
接下来,我委托外甥帮我发了律师函,效果还挺好,何总那边分两次把我的钱给了我,一分没少。
我没想到,拖了这么久,最后也把钱要回来了,而且没有打官司。
@紫月解忧 一、 处在产业链下游的实际施工方,经常会遇到以上情况。今后我们如何催要工程款?怎样规避一些分险?总结经验如下:
二、有些小的工程,的确会存在只有口头协议的情况,口头协议也是有效的。但是一定要记住,工程完工后,甲方拖着不给钱时,就要准备以下三个步骤,这些都是可以作为有效诉讼的依据:
1、质量验收。让对方负责人签字,并最好盖公章,没有公章的话就盖经过授权的项目章。目的是表明你的工程质量没问题;
2、工程交付。同样让对方负责人在交付确认单上签字盖章;
3、竣工结算。结算书或结算单上有工程量、最终结算价款。
三、如果不想考虑起诉的话,可以先发个律师函试试。在实际中操作中,经常会出现发函就给钱的情况。
四、如果最终要诉讼,那么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807条规定,“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人就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意思就是说,可以先催告,然后请求法院拍卖,最后从拍卖款中拿钱。
现实案例提醒我们,在前期的工作中,我们不仅要做好与甲方的沟通,还要留下质量验收、工程交付和竣工结算的纸质凭证。毕竟,这是咱们进行有效沟通的底牌。可不是嘛?
工地上栋号长必备:会喝酒,会叼班组,会开罚单,大事儿生产经理顶着,小事使唤施工员?真的是这样?如果你这样想那就错了。
第一:图纸必须看得极其透彻,施工流程也就是先干哪个再干哪个必须极其熟悉,每一道工序怎么能干好,或者说技术交底怎么写从而控制质量关键点必须极其熟悉,每一道工序需要什么人力、物力提前规划别等着干活了缺这个那个必须极其熟悉。
第二:再就是安全方面必须极其熟悉,别打混凝土了安全员过来一看支模架有坍塌风险必须极其熟悉,还有乱八七糟的一些资料也需要差不多,才能干栋号长!
第三:识数,有时候要算材料用量和小班组工程结算单。
第四:腿脚好,身体健康,能起早能熬夜,眼要好,视力好,或者有眼睛辅助能看见,失明得不行,因为工人有很多地方不知道怎么收头,不知道怎么干,你得去隔壁楼上看看,然后告诉他们怎么怎么做,或者让他们自己过去看也行。
第五、无沟通障碍,工人都只为自己考虑没有大局观,没有社会责任感,不说你让怎么就怎么的。你不能一说话就干仗。
最后:就是拥有大红桶,主体验收后做好换工地准备。
包工工程款要不到?请尝试以下方法,可以帮到你。
我踏入工程行业十年来,遇到了无数次各种讨薪的现象,有理智的当然也有很多过激的,我从总包角度分享下你如何能快速拿到工程款。
一、前期资料要齐全
1、进入施工现场之前一定要给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写清承包内容、包工还是日工、工程款结算方式等,不要磨不开面子,毕竟亲兄弟还要明算账。
2、督促工人每天打卡,现在都是劳务实名制;同时自己做好工人出勤记录,当然了不要作假。
3、工程完工以后,要对好工程量,让公司或老板给你出具结算单。
以上三点呢,是拿到工程跨的基础的保证。老板如果不想给,或者不愿给,或者是没办法给了,那就不要怪不给面子了。下面我们就讲讲如果不能顺利拿到工程款,我们应该怎么做。
二、讨薪三十六计
1、线上渠道,微信上有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上面有投诉渠道,具体截图我放到了下面;拨打市长热线12345,上述政务部门会立即把相关投诉案件发往所在辖区,并限期督办;
2、线下渠道,当地辖区劳保科、劳动监察大队、建设局工程科等,相关部门接到案件后会核实相关合同、考勤、结账条等。情况属实,会通知责任企业来处理,如果责任企业不及时处理,后果很严重,一是影响企业信用,二是将该企业拉入当地政府黑名单,不得在当地再承接工程,三直接动用开发商或施工单位在住建局缴纳的农民工保证金。一般情况下,企业会及时处理,你的工资就顺利到手了。
3、把你的考勤记录、结账单整理齐全,向法院起诉,如果数额较大可以申请保全,法院参与进来,在申请保全的情况下,企业或劳务老板得账号将会被冻结,他们就必须抓紧解决你的工资了。如果官司赢了,确实发不起工资,那么法院会强制执行,以拍卖等形式保障你的权益。
4、不愿上法院起诉,就领着工友或者全家老小上门讨薪,责任人走到哪跟到哪,当然这种方法不要过激,不要打架,以免引起不必要麻烦,一般坚守两天情况下,工资基本就有着落了。
5、还有一种办法,和上述方法一个套路,带着工人去售楼部。就在售楼部静坐,开发商大多数顾忌自己的名声,否则房子也别想卖了。
三、以下几项不能做
千万别打架!不要堵路!不要爬楼!不要上塔吊!不要砸东西!等过激行为,以上行为违法,避免被倒打一耙,违法了被制裁,那就得不偿失了。
你认为有用,请收藏!请关注我,我是一个工程人,以上仅代表我个人的观点,如果你有不同意见,请在评论区留言。包工工程款要不到?请收藏以下方法,关键时刻可以帮到你。#工程##包工头##冬季打卡活动#
【建设工程纠纷:双方对工程量确认了结算价款,被告未履行付款义务,原告起诉获得支持】
【原告陈述】2013年7月,原、被告之间达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工程名称为x区x时报大厦项目,工程地点位于x市x区,工程承包范围为前期施工工程。合同约定工程价款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开工日期为2013年7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14年12月15日。
原告依约履行了全部相关义务,该工程已验收并实际使用。经双方对工程量的实际确认,结算价款为448957元。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原告起诉,望判如所请。
【原告观点】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本金433198.61元。
【被告观点】被告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认原告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
【庭审意见】原、被告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案工程已经交付使用。双方在2016年期间签署了建设工程分包结算单,显示前期施工应结算款为448957元。
审理中,原、被告确认此后双方进行了协商,被告应从中扣除部分维修费用,最终应付款额确定为433198.61元,同时原告不再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被告在本案审理中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
【法院判决】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法院判决,被告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433198.61元。
你贷过款没?贷款就有那么难吗?
近日,有朋友新开的公司,因为资金短缺,周转不灵,在另外一个公司做的工程款,只是做了结算单,暂时没有签合同,那工程款还没给了。
他们想贷款来周转一下,没想到现在贷款越来越难贷了,国有银行利息低一点,就是要各种资质,各种要求,要公司经营半年以上的,要有房车抵押,要有营业执照和经营地,还要没有被征信过,还要上门调查核实,做工程的都到处去做,又不是开店,刚开始创业没搞办公室,只是挂靠别的公司地址了。
有人说,平安银行的利息高,贷款不划算了,国有银行的创业贷,还是低点。又有人说,我都活了那么大,还是第一次贷款了,希望这贷款的事,能顺利通过,能如我所愿!
我走过的路(65)
高山村饮水工程和村通公路竣工仪式有惊无险地完成了。
可书记却对我大发雷霆:“你张木子这个纪委书记是怎么搞的?这项工作一开始就让你负责,你是怎么在负责?堂堂一个总经理这么大的一个活动竟然没有来参加,你叫市里、区里的领导怎么看?我们的职工又怎么看?”
我清楚书记这段时间心情不痛快,先是传说他背叛了初恋,使初恋带着孩子嫁人,良心发现又收初恋的孩子为干女儿。后来又说他与情人有了孩子无法交待,就将情人的孩子收为干女儿。
书记听到这些传言后心里肯定窝火得很。
可竣工仪式,关总说的要参加却没有来参加,使工作很被动,搞得书记在市区领导面前无地自容。因为他向市区领导说了,供电总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参加,结果关总却没有来。
书记的火没有地方发,只好对我发泄一通。我清楚他的苦闷,没有申辩一句。
我想,书记既然心里憋屈,后面的工作我就多承担一些,不让书记再操心了。
我就安排纪委监察处的弟兄们将这个工程所有的账目整理好,交给关总审批。
可我没想到的是,在我去交结算单时,政工作部主任包括同志竟然抢先搞了一个结算单交给关总审批。
关总本来就对包括同志持怀疑态度,对他交去的结算单没有当即审批。
我如果早知道包主任在搞什么结算的话,我绝对不会再去搞什么结算了。当我拿着结算单走进关总的办公室,财务处长秦文正在关总那里商量分析包主任交的结算单。
“张书记,你来得正好!我正准备找你呢!”
我朝关总笑了笑:“关总,又是哪里发大水了,你要找我?”
“高山村饮水工程结算你参加没有?”
我点了点头:“关总,你看!”我把结算单递给关总。
关总先狐疑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看着我给的东西:“你也搞了个结算?”
“怎么?还有人帮我搞了结算?”我惊奇地看了一眼关总,又看了一眼秦文处长。
“你自己看看吧!”关总说着扔给我一叠资料。
“哦!”我一边翻着一边说:“这搞得不错吗?是谁搞的?早晓得有人在搞结算了,我又何必安排弟兄们搞呢?”
“张书记,你搞是对的!你不搞结算我还没有办法比较呢?这不比不知道,一比真的是吓一跳!”
关总又转向秦文处长:“秦处长,我给你说,不管我以后在哪里,只要是张书记拿的东西来报销,你一定要给他报销。我相信张书记的人品。你看看这两份结算单你就明白了哪个真,哪个假,哪个值得信赖,哪个值得怀疑了?”
关总说着好像气一下上来了:“这个人我从一开始就认为他不正,不是个好东西。”
秦文处长看了后,把两份结算单都给我:“张书记,你看看,你的结算比别人少了两万多,这是怎么回事?”
“啊!”我的心一紧:“难道弟兄们工作不认真,粗心大意搞漏了?”
我想要真的是那样的话,老子回去非把你们几个给理麻够!
“张书记,不是你的弟兄们工作不认真,而是太认真了!”
糟了!关总在挖苦我了,看来问题不小。我紧张地看着关总。
“你别那个样子看着我!我没有生你的气,我是气有的人就这么公开透明的工作都要搞点明堂。而你却实打实的,老老实实的在做。这一比较就看出来了!”
这时候我才缓和过来。我将两份结算单进行了比较,我们的结算单的确少了两万多元。
我比较完后,痴痴地看着关总,心说,你关总怎么处理呢?
关总气呼呼拿起笔在我的结算单上签上:同意报销。
然后递给秦文处长:“秦处长,就按张书记这个结算报销!”
“那这呢?”秦文处长指着另一个结算单。
“我让他来找我!”关总很生气的说。
我本以为就这样结束了,没想到一场更大的风暴却向我卷来,差点使我和书记之间的情谊毁于一旦。
这是我根本没有预料到的。人啊人,有时候就是这么怪!
老马通过朋友介绍承包了一个水电安装工程,单价还可以,每月按70%付款大概是100万,工期大概6个月,大概有个15%利润。老马签完合同,立马组织人工开始施工。前两个月甲方都给打了80万,老马觉得还行差的不多。第三个月打70万,老马问了下,甲方说了很多好话,反正就是资金紧张。第四个月给了60万,这下老马有点慌了,因为前几个月给的都不够,他在外面借了不少来弥补的。但是甲方还是说资金紧张,希望老马能体谅,下个月一定补上。第五个月甲方给了70万,老马觉得甲方说了那么多好话,可能确实紧张,其实最主要老马害怕得罪甲方,所以不敢采取措施,只能忍气吞声。最后一个月甲方就没有打款,而这时工程也已经完工了,甲方连结算单都不开。老马一算账,自己只有15%利润,每月只付70%,就这还要打折。尤其最后一个月还没付,这下甲方欠他几百万,掉了大坑。同行们有没有这个遭遇呢?#建筑工程# #我要上微头条# #工程人# @头条小助手
#工程完工后,没有结算怎么办?#很多小分包,辛辛苦苦垫了很多钱,很多时候在施工的过程中都增加了工程量,可是工程完工后,对方不认可,不结算。很多施工人自己列一个预算表格,加上一些施工图片,一些微信聊天记录,好一点儿的,提供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就去法院起诉了,基本都是证据不足。在这种情况下,起诉后,一般都是要做工程量的鉴定,法院才可以判决。工程量的鉴定时间比较长,还要跑很多趟,首先要选择鉴定机构和鉴定材料提交,缴纳鉴定费,当事人自己先垫付,后期查看施工现场,鉴定机构出鉴定报告,法官再安排开庭,一系列的过程时间耗费比较长,成本也相对要高一些,有些金额不大的案子,当事人根本耗不起。
所以,奉劝各位包工头,一定要有证据意识,尽量补充一些对方认可工程量的证据,比如对方打的欠条、写的结算单、对你方工程款认可微信聊天记录或者通话录音等,才能更好的维权,不仅降低维权时间成本,也降低金钱成本。